消防水池就是指人力修建的供固定不动,或移动消防泵吸湿的蓄水设备。上位消防水池设定在高处立即向水灭火设备作用力供电的蓄水设备。
(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时,应设定消防水池:
1、当生产制造、日常生活需水量做到较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口引入管无法满足房间内、户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当选用一路消防供水或仅有一条入户口引入管,且室外消防栓设计流量超过20L/s或建筑密度超过50m;
3、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低于工程建筑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二)消防水池合理容积的估算应合乎以下要求:
1、当市政给水管网能保障户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合理容积应符合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需水量的规定;
2、当市政给水管网不可以确保户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合理容积应达到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需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够一部分之和的规定。
(三)消防水池进水口应按照其合理容积和补水保湿时长明确,补水保湿时长不适合超过48h,但当消防水池合理总容积超过2000m3时,不可超过96h。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经测算明确,且不可低于DN100。
(四)当消防水池选用双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事故前提下持续补水保湿能达到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合理容积应依据测算明确,但不可小100m3。当仅配有消防喷淋系统时不宜低于50m3。
(五)消防水池的总储水合理容积超过500m3时,宜设两行能单独应用的消防水池;当超过1000m3时,应安装能单独应用的二座消防水池。每列(或座)消防水池应设定单独的出水口,并应设定达到至少合理水位线的连通管,且其管经理应能达到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规定。